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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等2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等2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总体目标,到2025年,建成若干覆盖全国的文化贸易专业服务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平台和行业领军企业,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文化品牌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文化贸易对中华文化走出去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对文化强国建设的贡献显著增强。
《意见》围绕深化文化领域改革开放、激活创新发展新动能、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拓展合作渠道网络、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积极探索高水平开放路径、大力发展数字文化贸易、健全文化贸易合作机制、提升便利化水平等28项具体任务举措。
在深化文化领域改革开放方面,《意见》提出探索有序放宽文化领域限制性措施,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等先行先试作用,主动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围绕文化领域开放开展压力测试,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需要的风险防范机制。
深化文化领域审批改革。聚焦推动文化传媒、网络游戏、动漫、创意设计等领域发展,开展优化审批流程改革试点,扩大网络游戏审核试点,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
扩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口。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有序扩大出版物、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体育、演艺和文化艺术等领域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口,促进高水平市场竞争。
鼓励优秀广播影视节目出口。支持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综艺节目创作和出口,加大海外推广力度,做强“中国联合展台”,创新叙事方式,推进中国故事和中国声音的全球化表达、区域化表达、分众化表达。
加强与海外媒体平台合作,拓展广播影视节目出口渠道。鼓励影视制作机构开展国际合拍。
创新发展数字内容加工等业务。发挥综合保税区政策功能优势,支持开展“两头在外”的数字内容加工业务,研究完善监管模式,鼓励企业为境外生产的影视、动漫、游戏等提供洗印、译制、配音、编辑、后期制作等服务。
加强国际化品牌建设。在动漫、影视、出版、演艺、游戏等领域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部门、各地方抓好文件落实和政策落地,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再上新台阶,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意见》全文如下:
商务部等27部门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商服贸发〔2022〕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贸促会、中国外文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为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激活创新发展新动能,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文化强国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
(三)主要目标
(四)积极探索高水平开放路径
(五)深化文化领域审批改革
(六)扩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口
(七)大力发展数字文化贸易
(八)扩大出版物出口和版权贸易
(九)鼓励优秀广播影视节目出口
(十)支持扩大文艺精品出口
(十一)推动中华特色文化走出去
(十二)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
(十三)提升文化贸易数字化水平
(十四)加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
(十五)鼓励数字文化平台国际化发展
(十六)创新发展数字内容加工等业务
(十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十八)加强国际化品牌建设
(十九)发挥平台载体赋能作用
(二十)扩大文化领域对外投资
(二十一)健全文化贸易合作机制
(二十二)拓展文化贸易合作渠道
(二十三)聚焦重点市场深化合作
(二十四)完善投入机制
(二十五)创新金融服务
(二十六)落实税收政策
(二十七)提升便利化水平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九)强化人才支撑
(三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三十一)完善统计评价体系
商务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外交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统计局
港澳办 银保监会 证监会 文物局
中医药局 外汇局 知识产权局
贸促会 外文局
2022年7月18日
文章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版权申明:文章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扬帆出海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代表扬帆出海官方立场。因本文所引起的纠纷和损失扬帆出海均不承担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若转载请联系原文作者。 更多资讯关注扬帆出海官网:https://www.yfchuh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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